遵义市搏击运动协会欢迎您!感谢您的光临! 18985661444


MENU CASE

当前位置 : 主页 > > 赛事公告
赛事公告

转载:2025年全国青少年武术俱乐部联赛

2025年全国青少年武术俱乐部联赛(散打项目)

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25年8月14日至19日在湖北省咸宁市。 

二、参赛单位

本年度注册通过审核的全国青少年俱乐部均可参赛。

三、比赛项目

(一)男子项目

青年组:48公斤级、52公斤级、56公斤级、60公斤级、65 

公斤级、70公斤级、75公斤级、80公斤级。

少年组:39公斤级、42公斤级、45公斤级、48公斤级、52 

公斤级、56公斤级。 

(二)女子项目

青年组:48公斤级、52公斤级、56公斤级、60公斤级。 

少年组:39公斤级、42公斤级。 

四、参赛办法

(一)各单位可报男子运动员10人(青年组6人、少年组4人)、女子运动员6人(青年组4人、少年组2人),领队1人、教练员2人(男、女队各1人)、医生1人。 

青年组年龄为:15-17周岁(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少年组年龄为:12-14周岁(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上述人员只能代表一个参赛单位。

(二)同一级别中每单位限报1人。 

(三)本年度已参加全国青少年武术散打锦标赛、全国武术学校散打锦标赛的运动员(以报名为准)不能参加此次比赛。

(四)资格造假者,将按照《中国武术协会纪律处罚办法》严肃处理。

五、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个人赛。采用单败淘汰制(4人以下采用单循环制,不含4人)。 

(二)运动员报到后先称量体重,然后抽签进行编排。

(三)比赛采用中国武术协会与国际武术联合会最新审定的《武术散打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级别分别录取男、女前八名,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牌与证书,四至八名颁发证书。各级别参赛人数l2人以上(含12人)时,录取前8名。上场人数不足12人时,仅作为测验,不录取名次。报名人数不足12人时,取消该级别设置。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报名网址:请各参赛单位下载“中国武术”APP,以单位用户登录后,进入“业务中心—武术赛事”,进行报名。 

2.截止时间:7月14日24时 

3.报名技术咨询热线:4008286335 

4.请各单位网上填写参赛信息并打印报名表,加盖公章后邮递至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青少年活动部(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联系人:蔡利勇,联系电话:010-64912163)报名后请及时电话确认报名结果。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到

1.裁判员和运动队报到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各参赛队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参赛运动员的《体检证明》(具体内容为脑电图、心电图、血压、脉搏,以本次赛前15天内方能有效)、《人身保险证明》(责任免除条款中不得包含武术比赛或散打比赛,否则无效)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原件,上交组委会查验。 

(2)运动员称量体重和比赛上场前须核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无效)。 

(3)参赛单位报到时,需提交参赛运动员本人及监护人 《免责声明》。 以上提交材料,缺一不可参赛。 

八、竞赛监督委员会、竞赛纠纷解决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竞赛监督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规则执 行。

(二)竞赛纠纷解决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规则执行。

(三)裁判员的选派按《武术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九、其他

(一)各参赛单位请于赛前15天登录中国武术协会网站 (www.wushu.com.cn)通知公告栏目查看补充通知。 

(二)比赛中凡出现无故弃权、消极比赛、打假赛、操纵比赛、干扰比赛秩序者,取消本人注册和参赛资格,并对涉及参赛单位取消下一年度注册和报名资格,并通报参赛单位所主管部门,按照《中国武术协会纪律处罚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三)各参赛队需自备参赛运动员的比赛护具(包括:护头、护胸、护脚背、护齿、护裆和缠手带,自备比赛护具需符合比赛规则和竞赛规程要求),比赛拳套由组委会统一提供(与中国武术协会合作的器材供应商有:山东泰山体育器材有限公司、福建省伟志兴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北京大业亨通体育有限司)。

(四)运动员现场出现伤病临时处理费用由组委会承担,如需住院、持久治疗或出现其他意外情况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参赛单位自行解决和承担。

(五)参赛单位、运动员、裁判员要严格遵守和执行竞赛规程、规则和相关规定,公平竞赛,公正执裁。如有违反,将视情节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和《中国武术协会纪律处罚办法》严肃处理。

(六)各参赛单位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本规程解释权归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

2025年全国青少年武术俱乐部联赛.pdf